瑞银用1985年的住房总面积加上此后的住房累积竣工面积(中国从1985年开始公布年度的住房竣工数据),1985年以来的住房累积竣工面积达120亿平方米。然后用3%的折旧率得出调整后的城镇住房存量面积。如果用2010年新建商品房的市场价格计算全部住房存量的价值,则中国住房存量价值占gdp的120%。
瑞银表示考虑到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修建的部分住房质量较差,而且住房存量还包括了宿舍和质量偏低的出租房,估算调整后的住房存量价值约占2010年gdp的75%。
瑞银表示,住房存量并不直接与泡沫风险相关,还需要注意其他因素包括其增长速度与杠杆水平的高低。但无论从住房存量价值还是从杠杆比率来看,都还没有到泡沫风险最大的时候 。